☆──00021 大中华地产控股──☆ 十一.经营评述 ◆ 本期回顾与展望 更新日期:2014-06-30 ┌──────────────────────────────────────────┐ │回顾 │ ├──────────────────────────────────────────┤ │业务回顾 - 截至2014年06月30日六个月止 │ │ │ │ 物业发展及投资业务 │ │ │ │ 金丽湾项目 │ │ │ │ 本公司透过其间接全资中国附属公司拥有一所位於中国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门镇百安半岛之│ │度假村(「金丽湾度假村」)。 │ │ │ │ 当本集团与一名独立第三方所订立日期为二零零八年十月十日之租赁协议以及日期为二零零│ │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及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之两份补充租赁协议到期後,本集团已订立日期为二│ │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之协议,延长金丽湾度假村租赁期,自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起为期两年,│ │固定每月租金收入为人民币800,000元。租赁协议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到期。 │ │ │ │ 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六日,中国金丽湾就金丽湾度假村之建筑及装修事宜与独立第三方深圳│ │市焯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商」)订立建筑合约,并分别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日及│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签订两份补充协议,合约金额为人民币55,000,000元(相当於约70,890,0│ │00港元)。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中国金丽湾已向分包商支付约人民币30,976,000元│ │(相当於约39,925,000港元)作为合约金额之预付款项。 │ │ │ │ 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中国金丽湾与分包商订立解除合约,据此,分包商同意退还本集团所支│ │付的预付款项(经扣除分包商就中国金丽湾因建设及装修而产生之若干开支)。预付款项已悉数│ │结清。 │ │ │ │ 本公司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举行隆重的中国金丽湾奠基典礼。预期中国金丽湾将开发为集各类│ │单层别墅、五星级酒店及海滨俱乐部设施为一体的旅游物业项目。 │ │ │ │ 唐海县项目 │ │ │ │ 本集团已收购於唐山市曹妃甸区中泰信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前称唐│ │海中泰信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99.99%股权,唐山曹妃甸之主要资产包括唐海县七农场通港│ │水库内侧2号及3号岛之土地使用权。 │ │ │ │ 本集团已支付合共约人民币92,490,000元(相当於约116,250,000港元)作为唐海收购事项 │ │之代价。唐山曹妃甸之卖方须支付因转让唐山曹妃甸股权而产生之中国个人所得税。於唐海收购│ │事项完成日期,有关中国个人所得税尚未缴纳。卖方同意於彼等缴清有关尚未缴纳之中国个人所│ │得税前,彼等将不会要求本公司支付代价馀额人民币12,000,000元(相当於约15,083,000港元)│ │。 │ │ │ │ 本集团已委托多家外部公司进行勘查并且开始设计工作。於本公布日期,本集团处於规划及│ │设计生态悠闲区或度假村的初步阶段。 │ │ │ │ 大亚湾项目 │ │ │ │ 本公司透过其间接全资中国附属公司拥有东方新天地大厦,其为一个综合物业开发项目,总│ │建筑面积约为69,171.7平方米,位於中国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澳头中兴中路一号。 │ │ │ │ 东方新天地大厦住宅部份已於二零一三年五月开始销售,所产生的收益已於截至二零一四年│ │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为本集团带来营业额约7,390,000港元。本集团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录 │ │得已签约物业销售约人民币22,630,000元,有关款项须於完成後确认。 │ │ │ │ 汕尾项目 │ │ │ │ 於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六日,本集团透过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完成向本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 │黄世再先生收购金宝城项目及红海湾项目。有关金宝城项目及红海湾项目之详情载列如下: │ │ │ │ (1)金宝城项目 │ │ │ │ 金宝城项目包括位於中国广东省汕尾市区汕尾大道的两幅地块,总地块面积约50,656平方米│ │及地块内三幢接近落成的12层住宅楼(其中包括),(a)其中一幅地块邻近汕尾大道香洲头地段 │ │西侧与红海大道交界口,及(b)另一地块位则邻近汕尾大道荷包岭段西侧实力汽车修配厂後面与 │ │红海大道交界口。 │ │ │ │ 金宝城项目已开始动工。金宝城项目的剩馀部份的开发预期於二零一五年第三个季度竣工。│ │ │ │ │ │ (2)红海湾项目 │ │ │ │ 红海湾项目包括位於邻近中国广东省汕尾市S241省道及X141县级公路交界口的四幅地块,总│ │地块面积约273,534.2平方米(其中包括),(a)其中一幅地块位於遮浪南澳旅游区「湖仔山」东│ │侧,(b)另一幅地块位於遮浪街道宫前南澳路东;及(c)其他两幅地块位於遮浪街道南澳旅游区湾│ │滩坑。 │ │ │ │ 董事会正计划将红海湾项目发展成一个兼备住宅发展的旅游及娱乐综合建设,总楼面面积约│ │720,000平方米。红海湾项目的开发预期自二零一四年年底至二零一九年第二个季度期间按期完 │ │成。 │ │ │ │ 合庆项目 │ │ │ │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本公司及其全资附属公司大中华地产(上海)有限公司与绿地│ │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绿地香港」)及其附属公司订立合作协议,据此,合作协议之订约方有条│ │件同意联合发展两幅位於中国上海的地块(「该土地」),当中一幅地块位於上海浦东新区合庆│ │镇,四至范围东至13-02地块,西至上海市庆利路,南至13-02地块,北至上海市环庆南路;以及│ │(b)一幅地块位於中国上海浦东新区合庆镇,四至范围东至14-03地块,西至上海市凌杨路,南至│ │14-03地块,北至上海市环庆南路。该土地拟用作商业及办公室用途。 │ │ │ │ 於二零一四年一月十日,合作协议项下所有先决条件已告达成及完成已於同日发生。完成後│ │,本公司及绿地香港分别持有该项目50%权益。该项投资已自完成之日起使用权益会计法入账列 │ │作於一间联营公司之权益。有关详情请叁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之公布及本公│ │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一月三十日之通函。 │ │ │ │ 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应占一间联营公司亏损约7,800,000港元於本集团之 │ │综合全面收益报表确认。於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团於一间联营公司之权益约为149,500,│ │000港元。 │ │ │ │ 资料来源: 大中华地产控股 (00021) 中期业绩公告 │ ├──────────────────────────────────────────┤ │展望 │ ├──────────────────────────────────────────┤ │业务展望 - 截至2014年06月30日六个月止 │ │ │ │ 宏观经济温和回升、城镇化发展推进及中国居民人均财富增加,很大可能带动对中高端商业│ │及旅游物业发展需求。本集团之业务及未来策略将继续专注於中高端商业及旅游物业发展及投资│ │。有赖现有项目之稳固基础,本集团将继续致力寻求高质素及符合成本效益之投资机会,以提高│ │投资回报,并逐步分散其收入来源。 │ │ │ │ 持续关连交易─物业租约 │ │ │ │ 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通天下控股(中国)有限公司(「汇 │ │通中国」)与大中华国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大中华」)订立物业租约,内容有关向大中│ │华租赁一间办公室,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起为期两年。 │ │ │ │ .通中国须每月支付租金人民币180,000元及每月管理费、空调运行费及维护费人民币36,480│ │元。免租期自二零一三年二月一日起至二零一三年四月三十日止,为期三个月。大中华由本公司│ │主要股东、主席兼执行董事黄世再先生间接全资拥有。本公司主要股东、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黄│ │文稀女士亦为大中华的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因此,大中华为本公司之关联人士,该项交易构成│ │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 │ │ │ 该项交易已根据上市规则进行年度审核。 │ │ │ │ 资料来源: 大中华地产控股 (00021) 中期业绩公告 │ └──────────────────────────────────────────┘ ◆ 上期回顾与展望 更新日期:2013-12-31 ┌──────────────────────────────────────────┐ │回顾 │ ├──────────────────────────────────────────┤ │业务回顾 -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年度 │ │ │ │ 物业发展及投资业务 │ │ │ │ 金丽湾项目 │ │ │ │ 本公司透过其间接全资中国附属公司拥有一所位於中国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鱼后)门镇百安│ │半岛之度假村(「金丽湾度假村」)。 │ │ │ │ 当本集团与一名独立第三方所订立日期为二零零八年十月十日之租赁协议以及日期为二零零│ │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及二零零九年三月九日之两份补充租赁协议到期後,本集团已订立日期为二│ │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之协议,延长金丽湾度假村租赁期,自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起为期两年,│ │固定每月租金收入为人民币800,000元。 │ │ │ │ 为应付金丽湾度假村位处之(鱼后)门镇地区之供水及缺水问题,中国金丽湾於二零一零年三│ │月完成建设连接(鱼后)门镇与梅陇镇平安洞之供水管道,总成本约为6,934,000港元。本集团将 │ │於出现业务机会之时考虑扩展供水管道业务,为金丽湾度假村邻近之当地村镇供应食水。 │ │ │ │ 於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六日,中国金丽湾就金丽湾度假村之建筑及装修事宜与独立第三方深圳│ │市焯楠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分包商」)订立建筑合约,并分别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日及│ │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三日签订两份补充协议,合约金额为人民币55,000,000元(约相当於70,890,0│ │00港元)。截至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中国金丽湾已向分包商支付约人民币30,976,000元│ │(相当於约39,925,000港元)作为合约金额之预付款项。 │ │ │ │ 於二零一四年三月,中国金丽湾与分包商订立解约合约,据此,承建商同意退还本集团所支│ │付的预付款项(经扣除分包商就中国金丽湾因建设及装修而产生之若干开支)。截至本公布日期│ │,预付款项已悉数结清。 │ │ │ │ 金丽湾度假村之建设及装修设计工作即将完成,现时预期金丽湾度假村将於二零一四年第二│ │季度前开工。 │ │ │ │ 唐海县项目 │ │ │ │ 本集团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七日与一名独立第三方订立一份买卖协议(「唐海收购协议」│ │),内容有关收购於唐山市曹妃甸中泰信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前称「唐海中泰信和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唐山曹妃甸」)之99.99%股权(「唐海收购事项」),有关唐海收购事项进│ │一步详情载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之通函。 │ │ │ │ 唐海收购事项已於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三日举行之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上获股东批准。於唐│ │海收购协议之全部先决条件获达成後,唐海收购事项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完成。完成後,│ │唐海中泰信和成为本公司之间接附属公司,而唐海中泰信和之财务业绩已於本集团之财务报表内│ │综合入账。 │ │ │ │ 本集团已支付合共约人民币92,490,000元(约相当於116,250,000港元)作为唐海收购事项 │ │之代价。唐山曹妃甸之卖方须支付因转让唐山曹妃甸股权而产生之中国个人所得税。於唐海收购│ │事项完成日期,有关中国个人所得税尚未缴纳。卖方同意於彼等缴清有关尚未缴纳之中国个人所│ │得税前,彼等将不会要求本公司支付代价馀额人民币12,000,000元(约相当於15,083,000港元)│ │。 │ │ │ │ 本集团已委托多家外部公司进行勘查并且开始设计工作。截至本公布日期,本集团处於规划│ │及设计生态悠闲区或度假村的初步阶段。 │ │ │ │ 大亚湾项目 │ │ │ │ 本公司透过其间接全资中国附属公司拥有东方新天地大厦,其为一个综合物业开发项目,总│ │建筑面积约为69,171.7平方米,位於中国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澳头中兴中路一号。 │ │ │ │ 东方新天地大厦住宅部份已於二零一三年五月开始销售,所产生的收益已於截至二零一三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为本集团带来营业额。 │ │ │ │ 汕尾项目 │ │ │ │ 於二零一三年七月三日,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StandGoldLimited(「StandGold」)与黄世 │ │再先生(「黄先生」)订立一份买卖协议,据此,StandGold已有条件同意向黄先生购买而黄先 │ │生已有条件同意向StandGold出售元茂有限公司(「元茂」)全部已发行股本,代价为人民币476│ │,900,000元(相当於约572,280,000港元),代价将通过於收购事项(「汕尾项目收购事项」) │ │完成後向黄先生配发及发行1,546,702,702股新股份全数支付。有关汕尾项目收购事项的详情载 │ │於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年七月三日之公布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六日之通函内。│ │ │ │ │ │ 汕尾项目收购事项的主要资产为金宝城项目及红海湾项目(定义分别见下文)。 │ │ │ │ (1)金宝城项目 │ │ │ │ 金宝城项目包括位於中国广东省汕尾市区汕尾大道的两幅地块(总地块面积约50,656平方米│ │)及地块内三幢接近落成的12层住宅楼,其中包括,(a)一幅邻近汕尾大道香洲头地段西侧与红 │ │海大道交界口的地块,及(b)一幅位於邻近汕尾大道荷包岭段西侧实力汽车修配厂後面与红海大 │ │道交界口的地块。 │ │ │ │ 金宝城项目的剩馀部份的开发预期於二零一五年第三季度竣工。 │ │ │ │ (2)红海湾项目 │ │ │ │ 红海湾项目包括邻近中国广东省汕尾市S241省道及X141县级公路交界口的四幅地块,总地块│ │面积约273,534.2平方米,其中包括,(a)一幅位於遮浪南澳旅游区「湖仔山」东侧的地块,(b) │ │一幅地块位於遮浪街道宫前南澳路东的地块;及(c)位於遮浪街道南澳旅游区湾滩坑的两幅地块 │ │。 │ │ │ │ 董事会正计划将红海湾项目发展成一个兼备住宅发展的旅游及娱乐综合项目,总楼面面积约│ │720,000平方米。红海湾项目的开发预期自二零一四年年底至二零一九年第二个季度期间按期完 │ │成。 │ │ │ │ 合庆项目 │ │ │ │ 於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本公司及其全资附属公司大中华地产(上海)有限公司与绿地│ │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绿地香港」)及其附属公司订立合作协议,据此合作协议之订约方有条件│ │同意联合发展两幅位於中国上海的地块,当中一幅地块位於上海浦东新区合庆镇,四至范围东至│ │13-02地块,西至上海市庆利路,南至13-02地块,北至上海市环庆南路;以及(b)一幅地块位於 │ │上海浦东新区合庆镇,四至范围东至14-03地块,西至上海市凌杨路,南至14-03地块,北至上海│ │市环庆南路。该土地拟用作商业及办公室用途。 │ │ │ │ 於二零一四年一月十日,合作协议项下所有先决条件已告达成及完成已於同日发生。完成後│ │,本公司及绿地香港分别持有该项目50%权益。有关详情请叁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三年十二月 │ │十六日之公布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一月三十日之通函。 │ │ │ │ 资料来源: 大中华地产控股 (00021) 全年业绩公告 │ ├──────────────────────────────────────────┤ │展望 │ ├──────────────────────────────────────────┤ │业务展望 -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年度 │ │ │ │ 宏观经济温和回升、城镇化发展推进及中国居民人均财富增加,很大可能带动对中高端商业│ │及旅游物业发展需求。本集团之业务及未来策略将继续专注於中高端商业及旅游物业发展及投资│ │。有赖现有项目之稳固基础,本集团将继续致力寻求高质素及符合成本效益之投资机会,以提高│ │投资回报,并逐步分散其收入来源。 │ │ │ │ 资料来源: 大中华地产控股 (00021) 全年业绩公告 │ └──────────────────────────────────────────┘